仍然可以要的,但是要尽快,因为有时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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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重新鉴定不是推翻以前的初次鉴定,而是表明伤情发生了变化,它只对复查鉴定之后的待遇起作用,所有不能重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反过来讲,如果你复查鉴定是十级,社保局也不能要求你退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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