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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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管好各种发票;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首先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第二个就是原始证据的留存,对于一些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花费的产生,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发票,这样才便于我们后期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出现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可能性;第三如果是和解结案,一定要签书面的和解协议,否则所有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后期主张权利只会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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