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通常是有保险公司来理赔,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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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如下:1、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6、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维修发票、受害者《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病历本、用药清单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交索赔要求。7、保险公司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
一、当驾驶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 五、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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