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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2-03-18 11: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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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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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要提供: 1、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2、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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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准备的资料相对比较简单: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当然是有孩子家庭)、准备分割的财产凭证、债权债务证明、被告户籍证明或者在某地的常驻证明等,如果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准备,在立案时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一般情况下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所在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地,户籍地和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管辖地。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离婚证和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均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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