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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房产公证

2022-06-07 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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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7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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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2.城镇职工按照规定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母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4.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免征收契税。夫妻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加名”、“减名”、“更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都可以享受免征契税优惠。5.因不可抗因素(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原有住房受损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国家相关规定课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契税。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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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况是: 1.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的;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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