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证遗失后:登报遗失声明--1个月后--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土地证立等可取。资料: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全版,房产证及其共有权证,买卖契约,所有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土地局填写的表格。费用:和一般土地证一样。工本费,手续费,复印费备注:1)登的报纸:只有南京报纸,扬子晚报的有效。2)登报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的证号、地址、姓名等信息,如果不知道,可以到房产局或土地局调档,本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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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那么如果不慎丢失应该如何补办?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 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1、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 提供户口簿。 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 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当时办理公证的公证处会有当时办理公证的档案,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就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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