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针对人身损害程度的评定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分为三类:1、完全护理依赖:按比例100%来计算;2、大部分护理依赖:按80%完全护理依赖费用来计算;3、部分护理依赖:按完全护理依赖费用50%计算。具体评定有专门的评定标准,而评定人的标准是由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是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