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流程步骤是怎样的,如何办理下面详解:门诊报销流程: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住院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针对医疗保险报销步骤具体怎么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医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
医疗保险报销如下:生病住院:住院三天内,凭医疗保险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联网手续,出院时办理结算手续;创伤住院:住院后三天内,凭医疗保险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网络手续。经调查,符合医疗保险报销,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