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超过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作年限补偿金,同时补交社保。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我从2007年10月在一家乡镇医院上班,我当时上班时没有和医院签任何合同的,所以医院也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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