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因此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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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读事故起诉状。 2、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3、庭审质证,原告提交证据原件并说明证明事项。 4、原告与被告辩论。 5、原告做最后陈述。
法院开庭原告陈述词应该这样说: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明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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