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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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买卖双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i]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i]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国土部门出税单,买卖方缴过户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书、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证等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 4、如果符合登记条件,核发新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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