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针对离婚时父母一方出资购房房屋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房产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房屋。若协议不成的,则不得分割,该房产应认定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还应当视为夫妻共同的房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