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据本法第27l条第2款和本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是否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关键是看其承包权的取得方式,进而确定承包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下列承包人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一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承包人;二是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业务,且直接承包该公司企业或单位中经济实体的承包人;三是受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而承包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单位中经济实体的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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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下方面审查发承包方是否具备承包施工资格: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为法人单位;资格证书、承包工程范围应与企业级别范围一致;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施工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进入本地区施工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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