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证受理房屋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继承房屋公证程序是: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机关一般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3、审查申请; 4、核准公证,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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