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其属于侵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款为死亡赔偿项目不列举)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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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流程如下:1、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3、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交产险部核赔科;4、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出车祸后索赔过程:首先,司机买了交强险,交警部门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复印病历,保存好花费的相关票据。之后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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