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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姐姐,她是二级残疾人,不能走路。他老公是正常人,生了两个小孩,一个儿子2岁,一个女儿6岁,两个小孩平时都是由女方父母照顾和养育,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男方基本没有承担,现在男女双方都住在

2019-05-25 20: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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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5-25 回复

专业分析:

您好,由于您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我也不太了解具体情况,就把大致问题告诉您,如果后续有需要,您可以电话联系我,我在电话里免费帮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希望能帮到您,祝好。 1、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3,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会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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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有一个姐姐,她是二级残疾人,不能走路。他老公是正常人,生了两个小孩,一个儿子2岁,一个女儿6岁,两个小孩平时都是由女方父母照顾和养育,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男方基本没有承担,现在男女双方都住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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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按照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当然可以再生一个小孩,而且现在部分地区已经放开生育,只要你们两人想生孩子,那是比较皆大欢喜的事情。没有生育过共同孩子的再婚夫妇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新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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