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交车冲站台: 7月2日下午13时18分左右,沈阳市青年大街文体路岗南侧150米公交车站,一辆126路公交车冲入公交站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行人死亡,车内及车外9人受伤。其中,6人轻微伤,均无生命危险。目前,伤者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交警、消防及属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和现场处置。目前,伤者已由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事故现场已经拆除,道路恢复通行,事故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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