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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死了户主还有继承权吗

2022-09-21 1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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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1 回复

专业分析:

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分给农民以户为单位经营的。承包者去世,土地还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土地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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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五保户死了侄子不可以继承其土地。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五保户是指无子女的老人,老人的户口簿上是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作为五保户的侄子,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五保户的承包地只能交由集体重新进行发包。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但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国家和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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