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90年,人事部印发《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规定: “一、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中的附件一执行。 二、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 也就是说,单位改成55岁退休,并不违法,不构成侵犯您的劳动权。个人理解,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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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处理单位犯罪案件中起诉个人根据刑法理论。未提请,审判不得进行。对象受制于提请范围。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与检察机关协商,建议补充起诉犯罪单位;不补充起诉,法院仍依法审理。庭审查明事实,依法追究单位犯罪直接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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