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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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第一步、打开车辆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放置距离城市道路50-100米,高速公路150-200米。做好这些之后,就能很好的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二步、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拍照的时候一定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拍摄,双方的车牌也一定要拍摄清楚,路面分道线也一定要拍进去,这些照片都可以作为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第三步、要请对方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年检合格标志、强制保险凭证。如果对方不肯出示,就可能存在问题。这个时候一定要拍照确定对方驾驶员,以便留作证据。 第四步、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在交警未赶到事故现场之前,千万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如果双方在未达成协商之前,就把车移动到了路边,那保险公司是完全有权利拒绝理赔的。 第五步、如果双方协商处理没有结果,就及时报警。等交警赶到现场,划分完事故责任之后,再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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