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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借贷事实的各种因素是什么?借贷事实的因素包含哪些?

2020-10-07 23: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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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08 回复

专业分析:

1、借贷金额 在审理借贷金额不大的案件时,如果出借人主张借款通过现金方式支付,通常通过审査借据等债权凭证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可完成事实査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借贷事实。对于大额借贷,人民法院通常应当对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资金往来交付证据、企业会计资料等综合审査认定。 2、款项交付 款项交付事实的査清,则应当通过对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人和接受交付人等交付细节进一步予以审査确认,从而力求査明款项交付的事实。 3、当事人的经济能力 在当事人对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发生存在异议,或者虽然案件当事人双方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时候,则为了进一步査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有必要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财产变动情况等予以审查,从而对交易是否实际发生作出综合判断。 4、证人证言 人民法院在审査证人证言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特别是对于客观证据较为薄弱的案件,更要注意甄别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证人与当事人之间因利益扯等原因提供虚假证言,从而造成事实认定错误。 除了证人证言,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对借贷双方当事人本人或者经办人的陈述也应当予以重视。作为交易亲历者,当事人本人或者经办人,应当可以完整、清晰的记述借贷交易的原因、款项交付时间、地点、款项来源、借款用途等细节,要求其到庭接受法庭询问和当事人的交叉询问,通常对于査清案件事实具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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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风险:1.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存在债务收不回来的风险。2.借款用途不合法存在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3.借款合同不规范存在影响借款事实的认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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