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劳动者不缴纳社保怎样维护自身权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主要有: (1)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处理: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仲裁不服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工会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相应合同履行处理。如保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具有独立调查权。当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工会有权直接进入有关现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听取反映,有关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工会多方面保障支持劳动者及时维权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