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实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旁听,申请旁听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人不能参加旁听。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旁听人员发放旁听证。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劳动仲裁庭纪律,仲裁庭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旁听人员实施安全检查。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外国和境外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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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以下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晋江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我远程代理的案件,大部分都在劳动仲裁阶段达成了调解。当然,一般调解在金额上需要做一些让步。这样更快拿到钱,降低风险和时间的投入。 5.仲裁裁决: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仲裁委会在开庭后一段时间内给双方出具裁决书。双方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 6.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那么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期间,按照贷款利率计息。强制执行的信息,也会上传网络,对于被执行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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