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针对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还可以退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办案机关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没有依法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求退还。
保证金是用于保证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法律规定,不逃避和妨碍侦查机关的调查,保证在侦查期间能够随传随到,配合调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应该交还保证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