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针对关于彩礼返还的情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彩礼不是你想退,想退就能退的,只有在满足特定情况时才能予以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返还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归还彩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