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办理:原户主委托人来办过户手续是代替不了的,必须经过原户主现在的地方当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是公证员按双方要求进行公证,有一个专门公证文本。如果说户主委托的人,带着户主的委托书是你们之间认可,但是房产局是不认可的,房产局认的是国家的公证处的公证书。如果说原户主进行了公证快递给你,你就可以持着委托书和原户主的合同在持自己的、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去房产局服务大厅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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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写清楚委托人以及受托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以及身份证号码;2、写明委托事项,注明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行为,委托人会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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