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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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关直接涉及劳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应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案意见与工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决定实施程工或者职工认适向用单位提经双协商用单位应予修改完善于直接涉及劳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重事项决定用单位应其公示、告知劳者用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列条件才算效: 1、内容合、合理; 2、制定、修改程序合; 3、向劳者公示或者直接告知性化创普断完善规章制度效程序请各位员工放请断监督我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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