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新生儿户籍的办理条件

2022-08-17 08:43:06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7 回复

专业分析: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展开更多

针对新生儿户籍的办理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宝鸡新生儿落户办理条件:宝鸡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为所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二、申报户口办理材料 1、申请人(婴儿母亲或父亲)的申请书及非婚生育说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的分娩证明或病历病案档案复印件(加盖医院行政公章或档案查询章)等相关材料。 2、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需要调查的15个工作日办结。 3、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小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户。如果超过一年,需要审批,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