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销售有哪几种方式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目前商品房销售分为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并由购房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竣工验收、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二、商品房具备上市销售的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而较之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对于购房人来说具有更大的法律风险,购房人面临着“半拉子工程”“烂尾楼”,甚至钱被开发商卷走,辛辛苦苦积攒一辈子的“家底”血本无存的风险。所以,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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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商品房销售方式如下: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竣工验收、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预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查询途径: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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