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三、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针对当时在妻子起草的离婚协议中她将两人财产及新房全给了自己。当时我不冷静赌气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1年多了现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及房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通过协议约定了房屋的归属,婚后原则上任何一方都不能再对该房屋要求再次分割,因为房屋分割已经进行完毕。若是离婚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房屋。
办理过户手续就是了。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协议内容对财产进行的处理,男女一方负有义务的,应当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但我国对不动产的取得制度实行登记制度,只有办理了不动产过户手续,在法律上才会予以保护不动产所有权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