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范围及原则。今后,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用再担心村委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违法收回了。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按照《解释》规定,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的,法院应支持承包方要求返还承包地。对此,《解释》第六条规定,对涉及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承包方弃耕撂荒承包地的纠纷,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其中,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请求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解释同时规定,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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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国家为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的承包关系稳定,并且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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