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所需资料: ⑴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含簿内所有家庭成员页); ⑵家庭户户主、非家庭户本人本市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行之一)及复印件; ⑶存折开户人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⑴东区、石岐区居民户到户籍所属社区领取并填写《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其他居民户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 ⑵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东区、石岐区的居民户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每月18日前; ⑵缴费日期为每月28日; ⑶参保当月缴费到帐的,自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⑷家庭户一户一存折扣费,非家庭户一人一存折扣费; ⑸如参保人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参保人户口卡正本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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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重庆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 (3)在重庆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4)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5)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居民发现医保卡丢失后第一时间采取的措施是要进行挂失,然后在去进行补办。补办的流程是:先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丢失证明,居民在开具证明的时候,在证明里面写上自己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及医保卡序号等。接着,拿着这张有盖章的证明到当地医保中心去申报补办。如果是在职员工统一发放医保卡的话,这些手续可以交给单位出面办理;如果是学校办理的话,就可以到学校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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