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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协议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2022-04-29 1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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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9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争议范围应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否则,仲裁协议无效。如约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或者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由仲裁处理,则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是具有订立仲裁协议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订立的,行为能力是公民实施有效法律行为的能力,行为能力中最常见的是订立合同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种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不具有独立地订立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所以他们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这种人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但也不具有订立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因而他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属效。三、—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仲裁协议,这样作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它违背了仲裁意思自治的原则,因而协议是无效的。上述三种情况是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对于仲裁协议不完整、不明确的如何确定其有效无效,则要根据仲裁协议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来说,仲裁协议有了主要的内容但不完整,没有上述三种认定无效的情况的,可以认定有效,但通常需补充完整后才能提交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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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 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一方采取胁迫手段,强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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