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银行理财子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公司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组织形式;(八)合并或分立;(九)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银行理财子公司股权变更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股东资格审核。银行理财子公司变更持股1%以上、5%以下股东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变更股权后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