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供劳动,应该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即使工作1月也是应该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内所以不给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关于工作试用期不发工资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针对我在12月17号递交辞职书面申请,我在12月27日办的离职手续,请问我的工资什么时候可以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没有,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兼职员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当事人辞职并不违法,所以公司无权克扣当事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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