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数额和事实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景,没有“作废”的称谓,即用人单位单方面表示劳动合同作废是无效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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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没有违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一、公司可以与劳务者协商解除劳务合同; 二、公司发现劳务者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法定解除劳务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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