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针对车祸伤残鉴定在什么时候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祸伤残鉴定是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车祸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根据伤情而定,数月或者数年不等。轻微伤情者,一般在医院治疗完成彻底出院后,当事人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中重度伤情者,如果涉及骨折内固定物的情况,需等待内固定物完全取出后完成伤残鉴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