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针对违反劳动法关于收取劳动者证件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是: 1、二倍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2、一倍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9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其中并没有经济赔偿责任条款,因此这种条款属于选择条款,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