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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在计划生育前是怎么处理的

2022-05-15 14: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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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5 回复

专业分析: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子女的,除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二)属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享受的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三)属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优待,已经享受奖励扶助金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追回;(四)怀孕期、分娩期一切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自理,产后休息期间扣发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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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以前计划生育超生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欠缴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该公民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不再给予罚款,而是要支付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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