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上面两条都只是说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也就是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承租人无权向抵押权人提要求。 但是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效力只及于承租人和出租人,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出租的时候出租人就已经向承租人言明了的,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甲乙签定租赁合同,乙已经起诉法院要求甲履行合同义务,制止第三人侵权。可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货款人到还款期起诉债务人,二年后再起诉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在合同订立中,法律对甲方乙方如何确定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甲方乙方更多是商业惯例、交易习惯所形成的的。例如一般出资或出物的一方作为甲方,购买物品或承包服务的一方作为乙方。此外,为了表示尊重,起草方一般把对方称作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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