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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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