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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具体规定为: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办理,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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