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和四川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针对成都二胎产假国家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即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的产假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辽宁二胎产假和头胎一样,为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辽宁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辽宁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