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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生活有保障吗?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2022-03-08 10: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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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8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可以明确的说明一点,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的生活是有保障的。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二十五条规定,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同时,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后,可以与家人通信和会见。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其次,就该问题而言,是否可以给被羁押人员汇钱,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根据看守所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可以向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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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嫌疑人的羁押期间算刑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最长羁押期间并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程来确定。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确定: 1.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款规定的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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