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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费用及工资怎么算?

2022-08-06 1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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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6 回复

专业分析: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是指工伤职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但是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工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不但要支付其工资,而且相关的福利也必须同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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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律师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十二个月的,由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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