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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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为定期补贴,补贴的金额按照地区有所不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一般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一次性发放,在办理独生子女证之后一次性发放所有的补贴。第二种是以增加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金,这一种补贴方式一般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之后发放。计划生育的补贴一般为定额,不会有金额上的差距,不同地区只会在补贴方式上有所差距。没有正常收到独生子女费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若办事处不予发放,可以向地区计生部门申请。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生子女费各地大约基本都是每年3一4月申报,当年10一11月份发放。大约10一11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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