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债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其它组织,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根据国务院于2000年6月20日下发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债务人为在中国境内有生产经营和其它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家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
针对税收债务人指什么呢?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债务人有何要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征收的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六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核定征收和核算征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