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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店铺转让但订金能要回吗

2022-07-10 2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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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0 回复

专业分析:

买房订金依法应予退还。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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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店铺转让定金一般是可以退的。购店铺者一般是可以向卖家索要定金的。卖家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如果双方仅约定买受人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买受人可以以协议不公平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解除协议,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现金。

姜超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不能退了。当事人约定以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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