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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需要把医保卡还吗

2022-11-06 08: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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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6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是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递交工伤认定书日期之前的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负担,递交工伤认定书日期之后的费用都是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工伤的医疗费建议不要从医保卡走,全部用现金支付。用医保卡的只返还个人账户中支出的费用。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的申报期限是30天,超过30天不申报的,工伤职工个人可以申报,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办理全部事宜,包括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索赔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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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员工会有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该期间内员工的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另一方面,对于工伤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对于工伤等级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费用对于公司来说都是比较大的支出。当然,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住院时可以用社保卡登记的,如果没有社保卡,也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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