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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是车主赔偿公司营养费是否

2023-11-09 18: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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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索赔需要向肇事者本人索赔,因为司机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当然现实生活中会存在肇事者不是车主、肇事者是公司的员工等情况,当车主存在过错、单位不予赔偿的时候,可以把车主、肇事者所属单位以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是,在起诉之前还是尽量以协商的方式处理,这样可以省去繁杂的诉讼程序,协商不了或者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再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事故认定书、治疗花费的费用单据、对方的身份信息等)。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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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内容有误工费和营养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对方若承担主要责任,则其对于受害人的租车费用同样是应当进行赔偿的,因其属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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